投诉执行法官的部门如下:
1、纪检监察部门,查清楚的该法官的工作信息,整理好个人所掌握的资料,到法官所在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相关部门会进行查实;
2、上级主管部门,上级人民法院投诉,法官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投诉,提供相关的资料;
3、向执行局长投诉,向其投诉最快捷、最有效;
4、各级纪委的网站,各级纪委都设有举报的相关的网站,可以将详实的资料以实名制的方式,发给各级纪委的投诉举报窗口。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四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四十六条
法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
(二)隐瞒、伪造、变造、故意损毁
证据、案件材料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审判工作秘密、
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四)故意违反法律法规办理案件的;
(五)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结果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拖延办案,贻误工作的;
(七)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八)接受当事人及其
代理人利益输送,或者违反有关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
(九)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
(十)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法官的处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投诉法官需要哪些材料
1、起诉书;
2、证据材料;
3、原告身份证以及证明被告的资料;
4、如委托别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
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