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商标无效宣告的赔偿类型有哪些?

商标
2023-09-18 04:3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规定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因商标注册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对于不返还商标侵权赔偿金、商标转让费、商标使用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七条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宣告无效前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标注册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依照前款规定不返还商标侵权赔偿金、商标转让费、商标使用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
  • 法律分析:根据规定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因商标注册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对于不返还商标侵权赔偿金、商标转让费、商标使用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七条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宣告无效前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标注册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依照前款规定不返还商标侵权赔偿金、商标转让费、商标使用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
  • 侵权商标赔偿的方式:一般由双方自行协商赔偿即可。若协商不成的,则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按照侵权所得予以赔偿,侵权所得难以计算的,则按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合理倍倍数予以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