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有什么

拆迁补偿
2023-09-18 07:0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有国务院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人民政府授权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住建委、城建局、拆迁办公室。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房屋拆迁行政裁决;拆迁项目转让的管理;查处城市房屋拆迁中的违法行为;审查核发许可证;审核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委托拆迁合同备案管理;延长房屋拆迁期限审批;拆迁单位资格认定;暂停办理有关手续通知书的发放和延长暂停期限的审批。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 拆迁工作由政府部门管理。拆迁工作是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来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