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询问违法建筑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业主维权
2023-09-18 07:1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非法建筑,被毁坏或者拆除,如果建筑物所有人要求行政机关赔偿违法建设损失的,人民法院不应支持。但是拆除违法建设过程中存在可回收再利用的建筑材料,行政机关实施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且因未尽到审慎注意义务等原因造成当事人的合法财产受到毁损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 违章建筑不一定获得补偿。
    应当依法对于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予以处理。对房屋作出征收的,政府应当在征收前,对征收范围内没有登记的房屋等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没有违法的建筑和没有超过批准时间的临时建筑的,应给被征收人适当的补偿;不是合法的建筑和超过批准时间的临时建筑的,则不能给被征收人补偿。
    违章建筑的认定要符合法定的程序,并且由职权单位作出。因为历史等原因,很多房子是没有合法权证的,但不能因为房子没有权证就认定为是违章建筑。
    如果发现拆迁方在认定违建的程序没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被拆迁人可以获得协商的机会,保护自己的权利。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 违法建筑不应给予补偿。违法建筑不合乎法律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可以直接强制拆除并不需要给付赔偿金。法律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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