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欠了一个人的钱,因为还没钱还,现在他讨债讨上门,一刻不停的紧迫盯人,我走到哪他跟到哪,这样他算犯法嘛?还有我有时想去哪他把握拦下不让去,动手是没有的,就一直这样跟着骚扰你。还有就是他已经起诉了,是不是也可以随时撤诉?如果想让他一起起诉在那里等着法院判有没有什么办法?如果他撤诉了,又用这些死缠烂打的方法让我还钱,我有没有什么方法可以解决?

2019-06-08 22:59:1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诈骗案不能直接去法院起诉,诈骗案件属于刑事公诉案件,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诈骗罪应当由公安机关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
    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债务纠纷案件可判决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对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可中止执行,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 个人合法讨债方法:一是自我追讨,与债务人协商实现债权,也可以通过人民调解等方式。
    二是委托清偿,委托委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或有能力的人及机构,采用合法方式代为清偿债权。
    三是请求法律救济清偿债权,进入诉讼程序后,可以用申请支付令、诉讼保全、代位求偿等法定方式,法律裁判后债务人不履行时可以申请启动执行程序。
  • 欠款问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第一,直接与债务人进行协商,争取对方直接还款;
    第二,可以找中间人进行协调,达成还款协议,尽快还款。
    第三,上述途径还是拒绝还款,债权人可以收集证据,然后去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判决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
    若是没有欠条的话,则可以以转账记录、收据等作为证据向法院出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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