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遇到民事纠纷,报警后,对方认识警察,在警察面前威胁,不符合报警开始时的要求。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对方的行为是否违法

刑事辩护
2023-09-18 08:5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建议配合解决
  • 您好,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 对方口头威胁可报警,如果属于一般的民间纠纷警方可调解处理,警方也可根据具体情形予以批评警告、罚款拘留等治安处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相关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法律依据:
    威胁恐吓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1、本罪所侵害的法益是个人日常生活的安宁以及生活安全不受他人恐吓的自由。
    2、本罪的行为客体是单个的自然人
    3、本罪的行为是恐吓,即以加害生命、身体、自由、名誉、财产等事通知他人,使其产生畏惧。加害内容以加害生命、身体、自由、名誉、财产等事项为限。行为人只要客观上将加害内容通知他人即为已足,不论行为人主观上是否真有实现加害的意图。行为人所通知的恶害必须为行为人所能左右控制,而且在客观上,一般人均认为足以造成危害。
    恐吓行为必须以直接或确定的间接方式,不包括不确定的间接方式。所谓确定的间接,是指行为人虽不直接恐吓被害人,但将恐吓事实告知特定人,并明示其通知被害人。所谓不确定的间接则指行为人只对不特定的人扬言恐吓事实,并未明示任何人将恐吓事实转告被害人。
    4、行为人的恐吓行为,一旦完成,能使被害人心生畏惧,即可构成本罪,而无需行为人所恐吓的事项成为事实。
    关于恐吓威胁他人怎么处理的问题,需要根据行为的危害性程度和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威胁恐吓他人尚不构成犯罪的,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可能会被行政处罚。恐吓威胁他人构成犯罪的,坏社会秩序的,可能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会追究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