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晚上10:30,楼上的邻居经常拖凳子砸地板。你能起诉扰民吗?

业主维权
2023-09-18 09:2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楼上扰民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一:和楼上住户面对面沟通、交流;二:找物业,或者居委会调解;三:报警;四:搜集相关证据,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要求对方排除妨碍,消除影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楼下扰民处理具体如下:1、可以写个纸条贴在扰民邻居的家门口,纸条内容可以写的委婉些;2、可以跟扰民的邻居当面交涉,选择一个恰当的时机,当面把话说清楚;3、如果邻居不听劝告,可以找小区物业的相关人员反映情况,让物业进行处理;4、可以把情况反映给你所在的居委会;5、如果经过物业、居委会的劝阻和警察的处理都不能让邻居收敛,当事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起诉至法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需处以警告,如果警告后不改正,需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 法律分析:晚上10点到早上6点之间可以算是扰民的,可以报警处理,然后警察会检测是不是真的存在扰民的情况,如果存在的话,是会让他们改正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第六十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决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行使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的,从其决定。
    第六十一条 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十三条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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