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拘留所一个月的时间是怎样计算的?

刑事拘留
2023-09-18 11:40: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事拘留一个月的计算:提出公安机关在拘留后3天内提请检查院批捕,检查院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此处最多10天。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至4日,此处最多为1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总共最长不超过37天。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拘留一个月的计算:提出公安机关在拘留后3天内提请检查院批捕,检查院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此处最多10天。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至4日,此处最多为1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总共最长不超过37天。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法律分析:从被决定行政拘留的的人入拘留所时间开始计算,入所当日不计入在内,执行第二日即为一日。
    一、执行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
    二、行政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而不是以时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一日。受拘留处罚的人应当在限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拘留所接受处罚’的规定,执行治安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决定治安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行政拘留的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日。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1日,折抵行政拘留1日。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第三十二条 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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