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弟弟是未成年带着两个成年人和对面的十几个人群殴,我弟弟动手了,其他两个人没有动手打人,把别人的电车砸烂了,像这种情况成年人会判刑吗

暴力伤害
2019-06-09 04:02: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打人致轻伤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依据:《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17条、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 应当承担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此,如果当事人已经16周岁,将对方打成轻伤,已构成刑事犯罪的情形下 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如果对方是重伤 可能会被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是鉴于未成年 可能会被按照下限处罚。
    同时 对方可以在检察院提起公诉阶段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诉讼。由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承担赔偿义务。
  • 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是否承担负刑事责任,应当结合未成年人的具体刑事责任年龄,斗殴是否造成他人损害,严重程度等情况综合判断。如达到刑法评价要件的,以聚众斗殴罪定罪处罚。犯聚众斗殴罪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