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院判决离婚还要去民政局离婚吗?

起诉离婚
2023-09-18 15:1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院判决离婚一般不需要去民政局离婚了。因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可以选择协议或起诉的方式离婚,且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均可产生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1、法院判决离婚一般不需要去民政局离婚了。因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可以选择协议或起诉的方式离婚,且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均可产生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效力。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法院判决离婚后不需要去民政局离婚。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生效后,婚姻关系就解除了,不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因为人民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书的效力等同于离婚证,是解除婚姻关系的有效文件。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