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没有在分期贷款上借钱,为什么今天收到短信

2023-09-18 15:20: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贷款但是收到短信逾期首先要做的是识别短信的真假,其次用户应当好好回想下是否曾有过借贷时间久了忘记了,若没有极有可能是以下3种情况:
    1、骗贷:不少诈骗团伙会冒用借款人的信息发贷款逾期的短信,短信中会留有电话及连接;用户若没有贷款千万不要打电话或点击链接去查看以免被骗;
    2、换手机号:用户使用的手机号是之前的贷款人使用,在换号后并未及时更改电话号码,贷款机构仍会给此号码发送贷款短信;
    3、核实信息:若短信中提到的是用户本人名字,则用户可以通过个人征信报告来查询在哪借款,若征信报告上没有也可以通过查询银行流水,若都没有则不用管;
  • 法律分析:可以报警。借款人到期未偿还贷款的,双方调解不达成协议的,贷款人可以通过诉讼方式主张自己的权利,也可以通过诉讼直接维权。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过程中,法院主要审查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是否有效,贷款人是否提供了相应的贷款金额。因此贷款人应保存贷款单、转账记录等文件。当贷款到期,借款人迟迟不能偿还时,贷款人应当及时向法院起诉,要求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四百一十二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
  • 属于催款短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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