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抚养权起诉状需包括以下内容:
1、原被告个人信息;
2、诉讼请求。如请求法院判令原被告的婚生子由原告抚养以及抚养费等;
3、事实与理由,需表明前因后果,以及为何被告不再适合抚养孩子以及原告自身为何更适合抚养孩子;
4、结尾需有原告签名、日期等。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