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水果赔偿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水果赔偿如下:
(1)于不符合食品质量案情标准的水果,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
(2)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承担
连带责任。
二、消费者受法律保护的合法权益具体有哪些
消费者受法律保护的合法权有以下几点:
1、安全权。即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人身财产不得受侵害;
2、知情权。即消费者享有知悉所购买商品或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
3、自主选择权。即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自主选择的权利,不受他人胁迫;
4、公平交易权。即消费者在质量、价格、计量交易条件等方面享有与所有消费者、经营者同等的权利;
5、求偿权。即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损害时有获得赔偿的权利;
6、结社权。即消费者有成立维护自身权利的组织,也就是当前的消费者协会;
7、受教育权。即消费者有获得消费者权益方面知识的权利;
8、受尊重权。即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人格尊严、民族习惯等受到尊重的权利;
9、监督权。即消费者有对商品、服务、经营者、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消费者维权方面进行监督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