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大四实习期间,公司交了社保,毕业后还是应届毕业生吗?

2023-09-18 17:1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只要是当年毕业的,即为应届毕业生,与是否交纳社会保险无关应届毕业生是指,当一名学生进入其教育层次中的最后一学年的时候,这一年当中,该学生为应届毕业生。一部分学生在校期间在企业中进行实习,企业按国家规定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并不影响学生是否是应届毕业生的界定。而且能从侧面反映学生在校期间已经参加实际工作并且有实际的实习经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 法律分析:应届毕业生实习期内单位不交社会保险不符合劳动法。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就有社保,公司是有义务给员工缴纳社保的,这是国家强制规定的。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还没有缴纳,则可以去劳动仲裁部门进行投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办了社保还算应届生。应届毕业生,与是否交纳社会保险无关。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录考试中对应届毕业生的界定:
    【国家统一招生的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
    【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按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录考试中对应届毕业生的界定:
    【国家统一招生的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按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应届毕业生指:就是在应该毕业的年份毕业的毕业生。简单地说,学生在大学的最后一年,就是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公务员,这点大家都已经清楚,在毕业前,允许先参加考试,等拿到毕业证后再审查学历。除了顺利应届毕业的考生报考外,还有其他几种情况的考生,也可按应届生资格来对待的,也就是说,他们也可以报考限应届生报考的职位。
    【高校应届毕业生:指在国家承认的高校就读的,在该年份内取得毕业证书的高校学生。包括成人高考应届毕业生,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XX年度高校应届毕业生:指XX年年份内取得毕业证书的高校学生,一般是该年拿毕业证的学生。(注意:应届毕业生与XX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区别,应届毕业生注重就业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具体根据各省情况来定)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的都可称应届毕业生;而XX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注重年份,指国家承认的高校国民教育学历XX年毕业的所有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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