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如何走保险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9-18 17:3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交通事故如何走保险
    1、交通事故报保险的流程如下:
    (1)发生交通事故后通知保险公司;
    (2)保险公司对于车辆的损失情况经过检查、测试后确定损失价格;
    (3)提交理赔相关资料,保单、事故处理证明、事故调解书、修理清单等;
    (4)保险公司核查后领取赔偿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不处理有什么后果
    1、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险公司有权不赔偿;
    2、如超过3笔以上的违章没处理,驾车上路被交警查到,将会扣留驾驶证,严重时甚至会扣车;
    3、如果是现场违章,没有处理第16日开始会产生罚款金额3%的滞纳金;
    4、现场单未处理的,驾驶员的驾驶证要换证、补证或转证都不能办理;
    5、违章未办理的,不能通过车辆年审、季度审和综合审。
  • 交通事故报保险流程是:1,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妥善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2,路面事故同时还要报请交通部门处理;3,保险公司接到报案会到现场勘察,以及去交通部门了解出险情况,同时对车辆进行估损;4.保险公司提示车主到指定维修厂处理损失,按损失情况申请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第一百九十七条 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
    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第一百九十八条 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 一、交通事故如何报保险
    1、交通事故如何报保险的方法如下:
    (1)发生交通事故后,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
    (2)保险公司应主动到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
    (3)投保人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应携带行驶证,保险合同以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相关证件;
    (4)投保人如对清单无争议即签字生效,作为保险公司理赔的依据;
    (5)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1、一般性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和适度精神损害赔偿
    2、致残性人伤害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和适度精神损害赔偿;
    3、致人死亡的赔偿项目,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及对死亡受害人家属的精神损害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