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事案件有起诉期吗?法律如何规定?

刑事辩护
2023-09-18 17:5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事案件的追诉期限的规定是: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之后不再追诉;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不再追诉;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不再追诉。法律依据:《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刑事案件有申诉期,这个期限为两年。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
    (一)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二)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三)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 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具体如下:
    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
    3、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二百二十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第二百二十五条
    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