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对方不同意怎么办理,法律规定是什么

起诉离婚
2023-09-18 18:2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想要离婚对方不同意时该怎么办
    1、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受理后经调解无效,审理认为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会判决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办理协议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办理协议离婚的流程如下:
    1、准备离婚相关证件;
    2、准备离婚相关材料;
    3、必须由夫妻亲自前往当事人常住地址户口所在地区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4、民政局人员审核材料无误,将结婚证收回。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证。
  • 想离婚对方不同意时,可以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民事起诉状等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依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想离婚对方不同意的,当事人可以去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诉讼离婚,如果被告下落不明的,也可以在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先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