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方不承认补充借据怎么办,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债务追讨
2023-09-18 19:3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
  • 法律分析:补写的借条对方不认,债权人可以搜集其他可以证明借贷事实确实存在的证据,比如银行的转账回单、借款发生时的证明人等。如果有真实的借贷关系发生,补写的借条与实际借贷事实相符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他人欠款后又没打欠条的,建议首先可以与对方协商,要求对方提供一个还款计划,同时补一个欠条。如果对方执意不承认,可以通过其它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如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