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整户消亡的地村里能收回吗

土地纠纷
2023-09-19 03:46: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村里可以收回被承包出去的土地,但是要在承包户死亡、户口迁出、及承包户明确要求交回被承包的土地等一些特殊情况下,村里才可以收回被承包出去的土地。法律依据:《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 法律分析:如果是家庭人口全部消亡的农户承包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户家庭人口全部消亡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主体——农户已不存在,应依法由土地所有权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收回其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回答
    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呢。我是百度合作伙伴,擅长行政法、民法、刑法,合同法呢。我已经看到您的问题了呢☺,正在给您整理回复呢,大概需要五分钟呢。您也可以提供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
    提问
    全家户口都在农村,没有迁出 ,现在就收地 合理吗
    回答
    您好,土地确权后在父母名下,老人去世后儿女仍然可以继续经营,直至下一轮土地确权或国家有关土地政策出台,否则不可改变,但是这不属于继承。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哦。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户口还在农村,还有儿女收地这是不合理的呢,他们是因为什么要收地的呢,有没有什么政策性的文件呢
    提问
    就说吉林省文件 之后村上就往回抽地 这合理吗
    回答
    您好,这肯定是不合理的呢,农村还在农村,是不存在收地的呢,如果是征地,是需要进行补偿的呢。
    您好,国家土地的政策是30年不变呢,您的这种情况不可能是收地呢,如果是征地,是需要进行合理的赔偿呢。
    提问
    就说整户消亡 要收地
    但是我的 土地确权本成员都在一起
    回答
    您好,所以他说的整户消亡是不存在的呢,我建议您可以去县里的政府部门举报这种违反土地法的行为呢,通过政府部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 法律分析:农村老人去世后,村委会是否有权收回土地要看实际情况来办:如果是户中的个别成员出现死亡,那么其土地确权是不受影响的,原来的土地归户中其他成员享有。如果是该户成员都已经死亡,也就是在承包合同中讲到的“整户消亡”的情况,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土地确权政策,其土地由村里的发包方收回,也就是确权给村集体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五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