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子女投靠母亲迁户口手续?

2023-09-19 05:40: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孩子户口按照如下程序才能转到母亲处:
    1、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向女方户籍登记中心申请准迁,领取准迁证;
    2、当事人前往子女现在的户籍地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出证,注销户口;
    3、前往母亲户籍所在地申请户籍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孩子户口迁到母亲名下手续如下:
    1、提交相关材料到母亲的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
    2、需要的材料:出生医学证明、孩子母亲户口簿、孩子父亲的户口簿、母亲所在社区的证明、母亲提交的户籍迁移申请。
    3、按照我国现行户籍管理制度规定,未成年子女的户口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 每个地方对于落户问题都会做出相关的政策。所以,父母投靠子女落户的手续需要结合地方的落户政策来确定。一般情况下,父母投靠子女落户的相关手续具体如下:1、需要准备的材料:身份证明、户口簿、子女申请、子女与父母的关系证明、父母结婚证、《独生子女证》等;2、子女即被投靠人携带上述材料以及填写《入户申请审批表》并提交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进行申请;3、迁入地派出所在规定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核审批手续和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签发《准迁证》,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4、申请人凭《准迁证》到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并注销户口。5、迁入地户籍管理部门凭《准迁证》和《迁移证》当场办理入户手续。法律依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