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一对情侣朋友合伙开了一家公司。前期我同意工资什么的。然后他们让我先签股权协议,但是没有签劳动合同。加入公司三个月后,我在签劳动合同的时候没有认账,把工资降了一半。我不同意签劳动合同,当场告诉他们我辞职了。我的2万元是股权协议上说的,三年后给我,说公司账户三年后没钱

合伙企业
2023-09-19 06:21:2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法律分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只有在《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的情形下,才可以单方面的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需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您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协商,要求赔偿。协商不成,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如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和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公司若不支付,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从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作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若劳动者无过错情况下,用人单位属于违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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