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离婚后,对方起诉我不支付抚养费。他现在不让我看孩子怎么办?

子女抚养
2023-09-19 08:21: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对方不让看孩子的办法:双方协议探望权相关问题的,可以再次就子女探望等问题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再根据判决申请执行。若探望权相关内容由法院判决,则可以直接向作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 离婚后,另一方不给孩子抚养费的,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去法院起诉,请求支付抚养费。以孩子的名义就是指起诉状上的原告是孩子,自己是监护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离婚后,对方不让看孩子怎么办呢
    法律分析: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