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方的未婚夫给了女方十万聘礼钱,但是十万花在了他们住的房子里,但是是女方父亲的房子,现在女方要跟男方分手人也跑了,男方想要女方还聘礼钱能还吗,男方在女方父亲的房子住了两年也花了她家里人不少钱,男方还可以要回十万聘礼钱吗,是该向谁要?

2019-06-09 08:10:0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可以分割。 对于此类房产的分割,通常遵循以下几点处理意见: 第
    一、法律首先尊重夫妻双方的处理意见,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可以达成一致意见,只要内容不违法,不侵害他人利益即可; 第
    二、如果无法达成协议的,就房屋所有权方面,则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 第三,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即对婚后还贷的款项及增值部分,进行分割。共同还贷的款项数额,银行对账单即可证明。 第
    四、对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应考虑对方参与还贷的实际情况,对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
  •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有共同的房产的,可以通过变价分过或者作价补偿的方式来分割,如果变卖房屋或者一方获得房屋后,拒绝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钱款的,另一方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举证双方的约定同时证明对方不履行约定,要求法院依法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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