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名下只有一套房产,法院可以执行拍卖。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唯一居住房屋,则不可以强制拍卖。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
法院强制拍卖房产流程是什么
1、委托办理,法院房产拍卖不是房屋的产权人直接进行房产交易,而是由拍卖行进行委托拍卖;
2、拍卖行要对拍卖的房产价值进行评估;
3、对购房人的购买资格和购买条件进行审核,购买房屋的人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明和竞买的保证金;
4、进行房产的拍卖竞买程序了,一旦房屋竞买成功,当即就缴纳拍卖的房款,然后由拍卖行给予拍卖房产产权转移证明就可以了。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
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
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