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假如没考上本地高中,可以去外省读书吗?

2023-09-19 10:42: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来说,高考要回到原籍地参加高考。只是在实际情况中需要看孩子的学籍是在哪里,是在户籍地还是在外地。孩子的学籍如果在户籍地的话,那么在外省读书就是借读的形式,那么在高考之前回到户籍所在地学籍所在的高中进行学习这是很正常的。如果户口已经迁到了外省了,那么就不再属于原来户籍所在地的人了,就需要在现在的户籍所在地进行高考。
    我国目前也推出了异地高考的相关政策。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第三条 第十款 建立居住证制度。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以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为条件,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同时结合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逐步享有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扩大向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履行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等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公民义务。
  •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高考要回到原籍地参加高考。只是在实际情况中需要看孩子的学籍是在哪里,是在户籍地还是在外地。孩子的学籍如果在户籍地的话,那么在外省读书就是借读的形式,那么在高考之前回到户籍所在地学籍所在的高中进行学习这是很正常的。如果户口已经迁到了外省了,那么就不再属于原来户籍所在地的人了,就需要在现在的户籍所在地进行高考。
    我国目前也推出了异地高考的相关政策。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第三条 第十款 建立居住证制度。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以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为条件,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同时结合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逐步享有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扩大向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履行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等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公民义务。
  • 法律分析:外地学生不能异地高考,必须要在自己户口所在地,或者是自己就读了三年以上的高中参加高考,这是国家防止高考移民规定的新政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五十八条 国家采取优惠措施,鼓励和扶持学校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的前提下开展勤工俭学和社会服务,兴办校办产业。
    第五十九条 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根据自愿、量力的原则,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集资办学,用于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危房改造和修缮、新建校舍,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十条 国家鼓励境内、境外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资助学。
    第六十一条 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社会组织和个人对教育的捐赠,必须用于教育,不得挪用、克扣。
    第六十二条 国家鼓励运用金融、信贷手段,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六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经费的监督管理,提高教育投资效益。
    第六十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部门必须把学校的基本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学校的基本建设用地及所需物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优先、优惠政策。
    第六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教科书及教学用图书资料的出版发行,对教学仪器、设备的生产和供应,对用于学校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的图书资料、教学仪器、设备的进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优先、优惠政策。
    第六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发展卫星电视教育和其他现代化教学手段,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优先安排,给予扶持。
    国家鼓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推广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