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类型:代表企业或由企业代表另一方进行债务结算;关键管理人员薪酬。购买或销售商品;购买或销售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代理;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许可协议;提供或接受劳务;担保;提供资金;租赁;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四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四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四项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四)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