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朋友向我借了1000元,到还款日期就不回信息了

债务追讨
2023-09-19 12:3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可以诉讼解决
  • 借钱不还可以发出还款的通知,然后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如果借据上有明确还款日期的,还款日期过了三年内可以向法院起诉债务人还款。如果没有明确还款日期的,可随时要求借款人还钱。此时,最好公证一下你向债务人主张还款的证明。如电话催款录音,双方短信内容等能证明你向对方主张还款,而借款人故意躲避不还的证明。这样可以拿着证据向法院起诉还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情势变更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