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儿子婚后给父亲买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9-19 12:4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婚后买房子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1、婚后买房子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存在两种情况,具体如下:
    (1)属于共同财产的,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不属于共同财产的,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法律依据: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夫妻婚后购房离婚怎么分配
    夫妻婚后购房离婚的分配如下:
    1、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共同还贷。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
    3、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的。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不予分割。
  • 一般情况下,夫妻婚后买房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登记在其子女名下的,视为父母对其子女的赠与,属于一方个人财产,房子归产权人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款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一般情况下,夫妻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若该房产由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并且约定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的,属于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