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的程序如下:
1、作为承包方,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
2、受理后,审核材料;
3、符合规定的,办理变更手续,颁发新证;
需要的材料如下:
1、书面变更登记申请表;
2、农村承包
合同;
3、承包人的身份证明等其他材料。
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应当将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家庭成员列入。
登记机构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四条
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应当将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家庭成员列入。
登记机构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