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后男方父母出资首付购买的房子贷款也是男方在偿还,离婚后房子怎么分配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9-19 13:2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确定 ,1、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给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产生的增值,则由得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2、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另一方子女名下,一般情况下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非登记方的个人财产,非登记方有权要求分割房屋,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登记方或者双方之间有其他相反约定的除外。
    3、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应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双方约定了共有方式是共同共有或者按份共有,并进一步约定了各自份额,则按约定享有产权。如果双方对共有方式没有进行约定,则视为等份共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法律分析:结婚后一方父母出资首付买房,贷款是由孩子偿还的,不管登记人是男方还是女方,只要事先没有特殊书面约定的,产权都属于婚后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双方自行协议分割分配,原则是一人一半。有书面约定给一方的,首付属于一方个人财产,还款部分和增值部分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既然是男方的父母付的首付,又是他的父母偿还贷款,那么原则上应当认定为他父母的房子。
    如果房子登记在男方的名下,则可以认定为是对男方的赠与,你们离婚的话是不能分割的。
    如果房子是登记在你们夫妻双方名下的,则有可能认定为是对你们双方的赠与,离婚时可以分割。
    建议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协商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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