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写辞职30天不让走可以找劳动局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9-19 14:2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辞职满30天了还不让走的,劳动者可以与单位协商,要求单位及时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如果单位拒绝的,则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局举报投诉;或者去依法申请仲裁。一般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是可以找劳动局的,如果劳动者按照正常流程辞职,是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的,试用期提前3天提出辞职即可,转正后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员工提出辞职,一般情况下,是需要向单位递交正式的辞职信的。辞职信本身,作为员工的一种结束与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意思表示,是具有法律效力,并且会对劳动关系结束的性质、双方责任的划分产生最有决定性的影响。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法律分析:可以。辞职是《劳动合同法》赋予劳动者的权利,只要劳动者提前30天(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了用人单位,30天(试用期3天)后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同时还需一次性结清劳动者的应得工资。如果公司不同意,可以去劳动仲裁机构或劳动监察队投诉公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