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产房,房证上只有一个人户主,请问在户主过世,而房证上又没有别人的名字,那房子会怎么办,子女能继承吗?如果孙子户口在这个户口本上,能继承吗?

2019-06-09 09:37: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户主是指户口本上的一家之主,是户籍上一户的负责人,这介是由公安局确定的,如果想变更户主为其他人,不用继承,由原户主到派出所申请即可;如果是老户主去世,户口本上的其他人持原户主的死亡证明办理户口注销后,可以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变更户主为户口上的其他家人,这个与继承、过户无关。如果您的意思是房产证上的原【房主】的过户:原房子的产权人去世后,房产证可以直接过户给继承人,但一般要有所有继承人的公证继承才会给办理。
  • 办理房产继承有以下三种方式:

    1.自行提供材料(遗嘱、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等)去房管部门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2.拿着法院的生效文书,如判决书、调解书去房管部门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3.如果当事人自愿前往公证机构办理相应的继承权公证,当然也可以凭公证文书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根据《不动产登记实施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 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 公产房过户
    一、挂牌流程:承租人到津房置换连锁店进行咨询,领取《同户籍家庭成员同意置换证明》,返回签预约验房时间,同时提交:A、公有住房租赁合同、身份证、户口本、置换申请、同意置换证明,如有拆改须提交拆改证明;B、缴租证明津房置换入户验房,同时置换单网上核批确定回购价格同意回购签《公有住房使用权回购协议》达不成回购意向,津房置换与承租人签订《公有住房使用权委托代理转让合同》,同时确定接待看房时间。并提交:燃气、暖气、有线电视、一户一表等附属设施的使用证及不欠费证明。摘牌意向人交纳保证金于摘牌日摘牌不成交,转为普通挂牌摘牌成交摘牌人签《公有住房使用权调齐合同》交付房款原承租人腾房,交付房屋置换单网上核批后置换单下栽原承租人提款房屋交接,摘牌人领取置换单
    二、取费标准:
    1、合格去向:同户籍2年以上的亲属在两年之内购买别的房屋。购买二手房则须提供产权证原件、契税完税票;购买商品房则须提供商品房合同原件、房款发票及契税完税票;购买公产房则须提供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和过户费票;过户费=建筑面积6元/m
    22、不合格去向:没有上述条件者为不合格去向过户费=评估价2%50元(评估费)建筑面积6元/m
    2三、关于委托挂牌有哪些规定?原承租方需要与津房置换签订《公有住房使用权委托代理转让合同》,同时设定挂牌价格。
  • 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一是,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
    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二是,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三是,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  《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在我国,继承的种类通常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是指,直接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财产分配原则进行的一种继承,也是在日常生活中最基本、最常见的一种继承方式。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遗嘱人生前所立的遗嘱确立遗产的继承人及遗产处理的一种继承方式。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继承人都必须是法律规定的继承人,不能为其他的个人或者集体。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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