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对方在牌桌上。因为打牌的矛盾,对方先打了我一巴掌。我弯下腰,用啤酒瓶打了他一巴掌。当时,我的头被打破了,流血了。经过几个人的协调,对方向我要了2万元,但我没有2万元。这件事的结果是什么。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9-19 15:5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因打牌被打了当事人可以选择选择双方协商进行赔偿,也可以通过报警来处理。
    法律依据:《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第十四条 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报警的范围:
    (一)刑事案件;
    (二)治安案(事)件;
    (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
    (四)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
    (五)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 被人打了,可以要求赔偿,因此可以这么做:
    1、协商与和解:双方可自行协商或在其他第三方的调解、斡旋下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
    2、向法院起诉: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行为地、被告所在地等相关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被打可以用以下两种方式索赔:
    1、协商与和解:双方可自行协商或在其他第三方的调解、斡旋下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
    2、向法院起诉: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行为地、被告所在地等相关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