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打碎别人的花盆,他当场说不用赔偿,以后还能追偿我吗?

财产损害赔偿
2023-09-19 16:1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
  • 法律分析:可以进行追偿。侵权行为人需要对被侵权一方进行赔偿,无责任一方现行垫付的医药费可以向承担责任一方进行追偿,具体数额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应该赔偿。无意间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也是侵害他人财产合法权益的一种表现,并且法律体现了公平原则,损坏物品应当及时赔偿,因为是无意中而非故意可以与对方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