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雇佣年满十六岁不满十八岁的员工,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七条规定, 十八周岁以上的
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如果只看这条条款,那么就会得出结果,未满十八周岁的是未成年人,雇佣他们需要他们监护人的同意。
但是,《民法典》第十八条规定,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也就是说,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可以进入劳动力市场,以自己的劳动来养活自己,在这种情况下,该少年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
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初中毕业后,国家就不再提供义务教育,理论上他们是可以外出打工的,法律设置年满十六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规定,正是为了保护这些公民的合法权益,也是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