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法典唯一的房子能强制执行吗?有法律规定吗?

2023-09-20 06:42: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唯一房产符合条件的可以强制执行。唯一房产并不代表就是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在满足一定条件下,被执行人的唯一房产可以强制执行。但客观来讲在现实操作中,执行房子时特别是强制腾退,是有一定难度的。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唯一的一套房子可以被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在满足其基本居住条件的前提下,将其房产拍卖。但如果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的,则可以查封,不能拍卖。
    法院强制执行可以协商还款吗
    法院强制执行是可以协商还款的,法院已经在进行强制执行了,可以和银行进行协商,双方达成还款协议,法院就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不进行强制执行,如果不能达成协议,那么法院就会进行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 可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可办房产证但未办的房屋与法院强制执行没有关系。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的条件: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提出申请;
    (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6)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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