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写欠款说明书,具体法律规定

债务追讨
2023-09-20 07:5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欠款证明应当写明下列事项:标题写欠款证明四个字;正文写清债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欠款的数量、种类;要注明偿还日期;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则需署上立欠方个人的姓名,并同时署上欠条的日期。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欠款证明应当写明下列事项:标题写欠款证明四个字;正文写清债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欠款的数量、种类;要注明偿还日期;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则需署上立欠方个人的姓名,并同时署上欠条的日期。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欠条一般需要写明以下内容:
    1、欠款人与债权人的法定全名;
    2、欠款的具体时间和欠款原因;
    3、欠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4、还款的具体期限及付款方式;
    5、逾期还款的违约责任
    6、最后由欠款人本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手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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