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欠款人无力偿还该怎么办,办法是什么?

债务追讨
2023-09-20 08:24: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欠款无力偿还的办法: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主张其请求返还欠款的权利。且当事人起诉处理的,对方应当按照生效裁判履行债务,拒不履行的,由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由执行员传唤双方当事人当面交付,或者由执行员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有关公民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人民法院通知其交出。拒不交出的,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由执行员传唤双方当事人当面交付,或者由执行员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有关公民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人民法院通知其交出。拒不交出的,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由执行员传唤双方当事人当面交付,或者由执行员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有关公民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人民法院通知其交出。拒不交出的,强制执行。
  • 欠款人无力偿还的解决办法:
    1、对于暂时无力偿还的,可协商延期或者分期偿还;
    2、有能力却不偿还,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如果借款人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欠款人无力偿还的解决办法:
    1、对于暂时无力偿还的,可协商延期或者分期偿还;
    2、有能力却不偿还,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如果借款人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欠款人无能力偿还债务的方法:
    1、债务人暂时无能力偿还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偿还。
    2、债务应当清偿。如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偿还。如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由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3、无能力偿还是指无任何能力偿还。如果有部分偿还能力,则应当部分偿还。
    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八条规定,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