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因为诈骗被刑事拘留,15年1月取保候审,股票诈骗,我的金额是9800,我是从犯,老板跑了,2016年老板自首,现在程序走到法院等待开庭,老板涉案金额26万,和我有关系的是9800,是在老板的协助下完成的,起诉书上我是从犯,家人也已经替我把9800给还了,被老板洗脑,不知道这是诈骗,我要怎么做才能免除判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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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无期或死缓。从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诈骗金额37万元,属于数额巨大,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从犯比照主犯从轻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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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诈骗刑事犯罪中,虽然当事人只是从犯,但仍然需要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可以作为,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所以,当事人可以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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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起诉
诈骗罪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来看。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第三条 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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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