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妻子在工厂工作去世了。工厂有补贴吗?

工伤索赔
2023-09-20 09:0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职工在工厂死亡的,应这样赔偿: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 在工厂出了事故死亡,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一、属于工亡的: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二、遭受来自工厂之外的人身伤害死亡的,由侵权人按照过错原则进行赔偿。
    三、因病或者遭受没有侵权人的非因工负伤死亡的,工厂应当按照所在地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规定,支付丧葬补助费、抚恤金,和供养直系亲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
    四、违法犯罪死亡的,不予赔偿自行负责。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在工厂死亡,属于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属于他人侵权造成伤亡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其他。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