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给一个代购做代理 并没有签什么合同 只是口头说是卖出二十件她会把代理费还给我 然后我到现在一件都没卖出 可以要求退回代理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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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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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没签租赁合同,承租人可以与房东协商退回押金。
其次,双方没有进行协商或是协商不成的,承租人在约定时间内退租时,房东应该退还押金。
最后,没签租赁合同,房东又不肯退回押金的,必要时承租人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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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