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兄弟新年快乐哈
我想咨询个事
我在公司上班,家里有事请假五天,1.3号到一月7号
走的时候和公司我们部门主管和经理,还有公司厂长打过招呼了,请假流程单,我以为领导都知道了,我就没有给公司厂长签字,(主管批假两天,经理批假3天,厂长批小长假)主管,和经理签字了。昨天我们主管说,我请5天假,厂长没有签字,
这样会被公司认定为自离,
扣这个月工资。我元旦没有休息,2号也在上夜班。[抱拳][抱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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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单位不让员工休年假,员工可以与单位协商,要求其安排休假或者向本人支付不休年假的劳动报酬;若单位拒绝,则员工可以通过申请调解、
仲裁、依法提起诉讼等办法来维权。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发生
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
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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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