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师把我毕业证丢了,应该怎么处理

2023-09-20 11:20: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
  • 毕业证书遗失处理方法具体如下:
    1、本人提出申请,要注明原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毕业证上的学籍号码;
    2、原毕业学校核查盖章;
    3、到所在地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开具学历证明,因此由原学校开具学历证明。
    补办学历证明书的流程有哪些
    补办学历证明书的流程具体如下:
    1、登报作一个毕业证作废声明,内容要写清毕业证编号;
    2、向毕业学校申请补办学历证明书,写清自己的入学时间,毕业时间,以及所学专业,年龄,性别,和现工作单位等;
    3、学校对其情况核实无误后,将其申请材料审批后,同时报省教育主管部门补办学历证明书;
    4、省教育主管部门对其情况核实后,可补发学位证明书,由原毕业学校办理,并加盖印章。法律依据:《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
    证书注册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行计算机网络管理。
    第四条
    教育部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实施学历证书注册工作。教育部对经注册的证书进行审核、备案;经审核、备案后国家方予承认和保护。
  • 学生证丢了不会影响毕业。当事人可以申请补办,先向学校办公室报失、登记,填写好学生证补发申请表,经辅导员签署意见,再由学校办公室审核、盖章后报学生处即可。学生证丢失后不能享受相关的优惠待遇,因此应妥善保管。
    学生证补办的流程是什么
    学生证补办的流程如下:
    1、学生证遗失后,学生写出补发申请;
    2、学校在补发申请上签章;
    3、学生持签章后的申请到学生管理科挂失重新补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第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第四条
    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应当由系逐个审核本科毕业生的成绩和毕业鉴定等材料,对符合本暂行办法第三条及有关规定的,可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名,列入学士学位获得者的名单。
    非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对达到学士学术水平的本科毕业生,应当由系向学校提出名单,经学校同意后,由学校就近向本系统、本地区的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推荐。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有关的系,对非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推荐的本科毕业生进行审查考核,认为符合本暂行办法第三条及有关规定的,可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名,列入学士学位获得者的名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