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给孩子这个名字对以后有什么影响吗?

2023-09-20 11:4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规定,孩子名字的更改一般是由孩子本人与父母的意愿来决定的,法院一般不会对孩子改名字的行为作出判决,孩子改名依法需要具有父母双方同意以及孩子本人同意,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携带相关材料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十岁孩子有改名字的权利。我国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权,都有权依法改变自己的姓名。但是10岁的孩子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姓名的变更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并且其法定代理人还不能私自更改孩子的名字,需要经过孩子父母一致同意,孩子的名字才能进行修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六条
    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事主体变更姓名、名称的,变更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 10岁孩子一般是享有改名字的权利的。但该权利应由法定监护人代为行使。每个公民都享有姓名权,都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但是,10岁的孩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姓名权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同意、追认,即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也即应当由父母双方共同决定,任何一方无权单方决定更改。法律依据:10岁孩子一般是享有改名字的权利的。但该权利应由法定监护人代为行使。每个公民都享有姓名权,都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但是,10岁的孩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姓名权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同意、追认,即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也即应当由父母双方共同决定,任何一方无权单方决定更改。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