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男方分三次转给女方12000元,其中5000元转账备注自愿赠送给女方,几天后全部退回,然后男方转给女方10000元,女方收5000元,女方说自愿赠送不退。第二次转账和第一次转账有关系吗?可以追回来吗?

2023-09-20 12:2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恋爱期间转账的钱,属于自愿赠与的,对方有权不予退还。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是在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物交付之前,赠与人得基于自己的意思表示撤销赠与的权利,但已经赠与的费特殊情况不得撤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大额转账或彩礼性质的转账可以要回,正常男女交往过程中的小额赠与是没有办法追回的,一经赠予对方便无法行使任意撤销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男方自愿给女方钱,是否能要回来,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男方自愿给女方的钱,属于赠与行为的,钱就要不回来;给钱的行为被认定借款的,男方有权要求女方进行还款,女方不还的,男方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男方可以去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会作出相应的判决,让女方尽快还钱。当钱被认定为赠与行为时,男方想将钱要回来的,可以行使法定的撤销权,当赠与行为出现法定情形的,男方可以依法撤销赠与行为,当赠与行为被撤销的,男方就可以将钱要回来,不存在法定情形的,就无法撤销赠与行为,给出去的钱就无法要回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