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9-20 13:5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不一定可以算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一方婚前买的房子一般是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算夫妻的共同财产。除非婚后房子加上了配偶的名字,或者房贷是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在此情况下房子就可以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法律分析:婚前买的房婚后不一定算夫妻共同财产。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对对方的赠与,房产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是否算共同财产还要视情况而定。如果房屋的买卖合同是在一方婚前就已经签订完毕的,而且使用其个人财产支付了首付款,并申请了银行贷款,房屋也是登记在其名下的,则该房屋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另外,如果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同时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该房屋就属于共同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