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6.14日看房交了房租押金租金,写了收据,然后因为没有带身份证,所以口头说了第二天签合同,但是第二天因为工作原因很晚才到学校,所以跟房东说,6.16签合同,6.16下午,房东打电话来,签合同,我说好的,我在学校,您看您方便过来吗,他说,可以,让我联系中介,我说为什么要联系中介,他说你要给中介费,我回答:什么中介费,他没有跟我说有中介费,整个过程中都没有说中介费,然后打电话给中介之后,说要给1900的中介费!我一个学生,哪有那么多钱,我就打电话问房东,我可以不租那个房子吗,因为我一个学生没有那么多钱,他说可以,第二天6.17联系不上了!6.18早上打电话接了,说忙就挂了。属于欺骗吗

2019-06-09 12:45:1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租房合同违约的处理办法:

    常见的问题之一是,合同未到期,房客提出退房。房东可以同意退房、但同时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合同上假如对此有约定的话)。注意是有权,房东可以放弃权利,但是也可以行使权力。

    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其房屋闲置期间的租金等实际损失。因出租人违约导致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赔偿其另行寻找替代房屋周转期间所受损失。
    损失具体数额不能确定的,可以推定为租赁房屋闲置期间或寻找替代房屋周转期间的租金损失,但长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
  • 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房屋转租合同是否有效?

    在没有其他无效原因存在的情况下,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房屋转租合同有效。

    租赁合同属 于确立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而不是以产生物权变动效果为目的的合同。
    出租人对租赁物是否享有所有权、处分权,不是租赁合同必须考虑的内容。租赁合同的内 容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由承租人占有、使用,承租人支付相应的租金。承租人将依照合同取得的对租赁物的占有、使用权转移给次承租人享有,并不构成对租赁物的 处分。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可见,对于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合同法给出租人设定的救济途径是可以解除原租赁合同,而非宣告转租合同无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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