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咨询开发商不给业主办理房产证,只给复印件,拒绝向开发商办理房产证的理由是";他们还没有完成与银行的业务";不给具体时间,说业主还清银行贷款后才能收到。但是,全额购房发票在那里。贷款是业主和银行的业务。与开发商无关的购房款和开放款已经结清。这种情况可以起诉吗?

开发商违约
2023-09-20 17:1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开发商不办理房产证直接到开发商住所地法院起诉。
    首先,当事人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且要按被告人数提出副本。然后人民法院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会立案处理。再由起诉方交诉讼费,递交证据书,然后人民法院通知被告进行举证,人民法院发送传票,最后由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判决。
    详细说明
    虽然向法院起诉可以解决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的问题,但是毕竟打官司耗时耗力,对购房者造成了巨大的负担。因此,目前部分地区已经开始允许购房者自行办理房产证,以便及时解决房产证纠纷。
    比如法律依据:《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技术规范》明确了14种可以单方办证的情况,其中有两条非常关键:预售人未在规定或者双方约定的期限内与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或者未依预购人委托代为申请预告登记的,预购人提交规定的材料,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
    或者是预售人未在规定或者双方约定的时间内与预购人申请转移登记或者未依预购人委托代为申请转移登记的,预购人提交规定的材料,可以单方申请转移登记。这意味着,一旦开发商没有按照规定为购房者办理房产证,市民可单方面提交相关资料到房管局办理。

  • 开发商不办房产证业主可以起诉维权。
    办理期限已过,开发商仍然没有为所购房屋的业主办理房产证,业主可以以开发商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违约诉讼,并由对方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没有违约责任约定且损失数额不易确定的,可参照国内金融机构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违约责任的金额。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
    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 开发商不给购房者办理房产证的,那么购房者可以进行起诉。如果开发商能够办理房产证,却故意拖延不进行办理的。那么业主通常可以起诉开发商,要求其为购房者办理房产证。并且需要根据合同中的约定,向开发商主张违约责任,要求其赔偿自己的损失。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的事实。如果能够办理,而对方拖延不办,业主则可以起诉要求办理房产证,并依合同向开发商主张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