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欠8000元逾期,被执行,我没有收到任何通知,微信和银行卡被冻结怎么办?

金融借款贷款
2023-09-20 17:1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1、短期冻结:用电话银行口头挂失,挂失一次生效5天,5天后自动解挂,可以反复操作;可以在自动取款机/网银/手机银行上故意打错密码3次,卡即可被冻结:基本是在24小时后自动解锁,或者拿身份证去银行网点柜台解锁;
    2、长期冻结:持身份证及银行卡,到银行柜台进行注销银行卡操作。冻结银行卡可以自己操作,操作的时候要区分是短期还是长期冻结。如果是短期冻结,可以用电话银行口头挂失,挂失一次生效5天,5天后自动解挂,可以反复操作;也可以在自动取款机/网银/手机银行上故意打错密码3次,卡即可被冻结如果是长期冻结,需要持身份证及银行卡,到银行柜台进行注销银行卡操作。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 金融机构擅自解冻被人民法院冻结的款项,致冻结款项被转移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已转移的款项。在限期内未能追回的,应当裁定该金融机构在转移的款项范围内以自己的财产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 有关单位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被执行人收入的通知后,擅自向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支付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逾期未追回的,应当裁定其在支付的数额内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 通常情况下,法院判决书生效后,执行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法院会立即冻结被执行人、担保人的银行账户,不会通知被执行人和担保人。如果想要解除冻结,必须是在被执行人根据法院判决书上的执行款项给付到位后,才能解冻。如果被执行人无力给付,则由担保人给付。
  • 原告在起诉前,可以申请法院对被告财产进行保全,法院要作出裁定书,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并向被保全人送达裁定书,这是法律规定的诉前保全,原告也可以在起诉后申请保全,是诉讼保全,目的是防止当事人转移财产、使判决难以执行;
    银行账号被冻结,当事人在收到裁定书后可以申请复议,也可以提供担保财产,申请法院解除冻结。

    见: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第一百零四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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