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坠入爱河时,我告诉他我想换手机。他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给我买了一部苹果14手机,给了我一个0.95金的小戒指。他从我手里摘下来,我递给我。我只是拿着一些日常转账。分手后,我抢了他。我可以不还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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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谈恋爱期间的转账可不可以要回,要看转账的性质而定,如果是借贷的,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如果是赠与的,一般是不能要对方还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
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
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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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